滨城法院设立法官工作室,推动司法改革 |
||
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6年09月06日 | ||
2015年10月8日,滨城区法院设立该院第一个法官工作室,即“吕冰法官工作室”,积极推动司法改革。截至目前,该工作室收案325件,结案346件,结收比为106.5%。 一、打造“1+1+N”审判团队,实现诉讼一体化。 一是组建审判团队。法官工作室配备了“1+1+N”式审判团队,第一个“1”指1名主审法官,第二个“1”指1名法官助理,“N”包括1名书记员、1名送达人员和2名人民陪审员,各类人员分工协作。 二是明确人员分工。主审法官负责工作室的全面工作及工作指导,主持案件审理、裁判文书制作、审核及签发;法官助理,负责组织证据交换、先行调解、草拟判决书以及其他由主审法官交办的审判性事务;书记员主要负责与审判活动有关的事务性工作,比如庭前准备、庭审记录、文书印制、送达、卷宗装订等。 三是诉讼全程无缝衔接。立案后,法官助理据案件难易程度进行分类,简易案件引入速调机制进行诉前调解,复杂案件直接排期开庭,并通知送达人员启动送达工作;庭审后,书记员及时整理卷宗,实现立案、排期、送达、保全、庭审、卷宗整理等诉讼环节有序衔接。2016年上半年,工作室结案177件,庭前调解结案39件,占上半年结案数的22%。 二、改革司法责任制,实现裁判独立化。 一是下放审批权。取消裁判文书层级审批制度,淡化行政色彩,由主审法官负责审核、签发裁判文书,赋予其案件最终裁判结果决定权,实现“让审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负责”,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,提高法官工作积极性。上半年,主审法官结案177件,同比上升38.3%。 二是区分责任区。主审法官对案件整体负责,人民陪审员对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,两者在权限范围内对案件终身负责。追责机制的变化,使得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意识增强,陪而不审、合而不议等问题得到解决,团队审判模式的优越性得到了显现。 三、分类集中审理,实现审判专业化。 一是分类审理。吕冰法官工作室专司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件,并将办公地点设在西城交警事故科,方便群众咨询与诉讼。根据交通事故案件的特点,将其分为车损、人伤待鉴定、人伤已鉴定三类,相应采取庭前调解、转鉴定中心和直接排期开庭三种程序,由专人集中审理。上半年,庭前会议中车损案件结案率为55%,有力提升了审判效率。 二是固定合议庭。合议庭由1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,无特殊情况陪审员名单不得更换,从而保证审判组织的稳定性,提高审判专业性和裁判标准的统一性。该工作室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,形成了令状式、要素式的案件审理模式,实行简化裁判文书模板化制作样式,使得平均结案周期缩短11天,审判效率明显提高。 |
||
|
||
【关闭】 | ||
|
||